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8月至11月,福建省启动实施航道设施安全保障工程,全面检查航道部门负责设置的航标等助航设施情况,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导助航设施设置及维护保养情况,桥梁、管线、取水口、码头等与通航有关的设施,以及沉船、沉物等碍航物的设标及维护保养情况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各地将立即进行整改,保障船舶安全航行。同时,省港航局将联合省交通执法总队重点对内河高等级航道和重要沿海航道安全设施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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