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调整部分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经济稳增长。《通知》指出,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有关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和简化部分交通项目审批程序的要求,对于政府投资的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纳入“十三五”交通规划且车购税资金按总投资相应比例进行补助的国省道项目,交通运输部将根据各省提出的申请,抓紧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的水运项目,交通运输部不再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省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通知》强调,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加大对“十三五”规划项目执行的督查力度,并将抽选部分项目进行复核。同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 PPP等项目的审批流程,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有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