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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港口一体化实现1+1>2
发布时间:2015-10-22 14:11: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中国交通新闻网 刘洋 王缘  浙江是海洋大省。近年来,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特别是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推进,浙江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得到了空前重视。浙江积极主动参与实施国家战略,提出了推进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9月底,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标志着宁波港和舟山港实现了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一体化,浙江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

在行政管理上,浙江省组建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简称海港委),作为省政府正厅级机构,主管全省海洋和港口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港区内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布局、重要资源整合、大陆海岸线及海岛海岸线资源的审核及组织实施等,实现了行政资源整合。

在投资开发上,组建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港集团),在原省海投集团基础上,陆续注入有关涉海涉港资产,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管控全省海洋资源的战略意图,在海港资源增量开发建设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滩涂资源围垦开发、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在生产运营上,通过整合资产,将宁波港集团与舟山港集团以资产为纽带整合组建为宁波舟山港集团,作为宁波舟山港统一的市场运营主体,有利于经营资源效率提高,避免区域无序竞争。

通过资源整合,浙江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品牌、统一管理“四个统一”。通过区域内港口一体化发展,不断放大“1+1>2”的整合效应。

在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过程中,浙江省勇于改革创新,认真处理好三对关系:省市关系、各涉海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浙江以强有力的政府机构推进资源整合,海港委由副省长亲自挂帅,强调全省统筹,注重激发地方积极性;同时将省政府办公厅口岸管理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部分涉海涉港职能,划在同一机构下统筹,但不替代原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和主要职责,重点梳理明确相互之间的职责关系,行政推进顺畅。此外,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海港集团和宁波舟山港集团的成立,打破原有利益格局,调动了各方力量,实现了资本和经营资源的有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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