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港 云南省新闻办、省政府法制办、交通运输厅、省航务局2月28日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作为云南省继《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后,出台的又一部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省政府规章,是云南水运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云南水路运输发展在法制化道路上迈入新台阶。
新出台的《办法》共有7章36条,分别为总则、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通航保障、事故救助与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办法》以针对实际、简明规范为立法思想,总结了云南省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进一步明确了诸多涉水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协调管理机制,加大了涉及民生问题的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和保障力度,建立了水上旅游、水上餐饮、水上娱乐等水上新常态下的监管制度,强化了水上活动经营管理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水上应急救助和事故调查处理。
云南是全国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有发展航运价值的支流63条,长9500公里,目前通航里程3567公里(含澜沧江南德坝以下至国境260公里干线的中央管理水域)。有可发展水运的天然湖泊40多个和各型水库5500多座(其中特大及大中型水库196座)。有各类船舶33600余艘(不含渔船)。但云南地处高原,山高谷深,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云南省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再加上建设资金匮乏,硬件设施相对落后;另一方面,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难度大。云南省属非水网地区,很多群众对水上运输缺乏了解,水上运输安全意识淡薄,非法经营、超载,偷渡偷运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安全形势严峻。《办法》的及时出台,既是云南水路运输发展现实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推动我省水运建设、促进云南水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