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和当前省委、省政府行政审批权限下移的有关精神,日前,省港航局明确了省、市、县港航管理机构的水路运输管理职责,下放了5000吨以上普通货船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个体省际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沿海省内跨市客运企业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增加了各级港航管理机构对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这对于转变管理方式,将工作重点由事前转向事中、事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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