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九江港彭泽港区彭泽康普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湖口港区九江欣嘉锐公司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由交通运输部核发。这是江西省第二批获得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长江港口岸线使用证。
迄今,我省获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港口岸线使用证企业共有四家,另两家分别是九江港瑞昌港区梁公堤作业区理文公用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和湖口港区湖口长江炉料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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