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新闻网8月9日淮安电(邱建生 蒋超) 8月6日,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巡视员段京连率立法调研组一行来苏北运河船闸、航道对《航道法》(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期间,调研组乘船艇考察了苏北运河两淮段航道和水上服务区,重点了解两淮航道以及航道上跨、临、过河建筑物等情况,分别听取了省厅航道局董文虎局长、苏北处黄岩处长关于全省航道和苏北运河建设发展情况汇报。察看两淮段航道后来到淮安船闸,现场察看船闸运行调度和船舶过闸,听取淮安船闸“一站式” 服务、船闸运行管理状况、运调技术及科技创新情况等,并召开《航道法》(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与会人员就航道现状及航道性质、航道管理、航道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航道法》(草案)条款细节进行充分交流。
据悉,航道立法工作已经历了18年的漫长征程。2011年1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出台航道法”的意见。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运建设发展高调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中国经济新的支撑带”。借此东风,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共同努力下,《航道法》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2012、2013年连续两年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今年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会上获悉,《航道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工作计划,按照立法工作安排,该法最快有望今年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