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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首例涉外商事仲裁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3-09-24 10:59: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张莉  深圳国际仲裁院23日在前海国际仲裁庭开庭审理一起商事仲裁案件。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进驻前海以来,第一次在前海开庭审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该案件的当事人分别来自中国内地和美国,仲裁员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的仲裁规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开展国际仲裁创新以来启用的新规则。

该案是一起关于国际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纠纷,申请人是一家在美国纽约州注册成立的建筑师事务所,被申请人是广东的一家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中英文合同的约定,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供建筑总体规划设计,被申请人支付设计费。同时,双方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该设计合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请仲裁。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表示,为了推动前海投资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和自由化,深圳国际仲裁院制定了新仲裁规则,扩大当事人意思自治空间,当事人可以对适用法律、仲裁地、开庭地、仲裁语言、审理方式、证据规则、仲裁员的产生方式、仲裁员的国籍等诸多事项作出约定,甚至可以约定适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以及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可以聘请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的律师在内的人士担任代理人,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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