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佛山:船舶若超速最高罚1万
发布时间:2013-03-22 13:43: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广州日报  3月20日,佛山海事局出台《容桂水道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今年6月1日起,船舶(除高速客船外)航经容桂水道时,最高船速不得超过10海里/小时,违反《规定》的船舶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暂扣适任证件3~6个月,甚至吊销证书或证件。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