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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梧州港实行船舶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27 10:58: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南国早报  记者从广西海事局获悉,2013年1月1日起,《广西梧州港船舶报告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当日起,客船等五类船舶,在梧州港船舶报告制水域内需主动向梧州海事局报告船舶相关信息,以利于海事部门掌握船舶动态,加强水上交通指挥协调。

梧州素有广西水上门户之称,粤桂两省区间运输的内河船舶99%通过梧州,船舶日流量在500艘次左右。随着长洲水利枢纽、旺村水利枢纽的建成使用,船舶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的发展,港口码头逐步专业化建设运行,梧州水上通航情况日益复杂。传统的海事监管手段已不能满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的需要,建立信息化海事监管平台,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监管迫在眉睫。

《广西梧州港船舶报告管理规定》是由广西海事局颁布,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该规定实施的具体范围指从梧州赤水圩码头至梧州界首范围的浔江水域以及桂江莲花大桥至桂江河口的桂江水域。按该规定,客船、危险品船、工程船等五类船舶,在梧州港船舶报告制水域内进行航行、停泊或作业时,需主动向梧州海事局报告船名、船位、始发港、目的港、吃水、货物名称和数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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