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运报讯 11月22日,记者从2012年天津辖区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会上获悉,自去年10月1日港建费征收政策调整以来,至今年9月30日,天津海事辖区累计征收港建费13.6亿元,征收额在全国各单一港口中排名第一,全年预计征收额有望突破14亿元。
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征收效果,这得益于该局对征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据了解,该局建立了由73家代报单位(船代)、25家代收单位、10个海事征管部门组成的辖区港建费征管队伍,实现了天津港集团、各船舶代理公司原有征收资源利用最大化,在不降低港口运营效率的同时,也为相对人缴纳费用提供了便捷。
在此基础上,天津海事局通过对代报单位实施备案登记、与代收单位签定代收协议、制定工作职责和流程等方式有效实现了港建费“征、管、查”职责明确、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围绕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建立起严密的工作流程,并纳入全局质量管理体系,使征管工作待以有条不紊地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征管工作运行仅一年,但天津海事局已初步将其与海事监管业务融合。各海事征管机构充分利用港建费征管系统货物申报数据为海事执法提供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海事现场执法职能,以保障港建费的规范征缴,实现了征管工作与海事监管业务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利用港建费征收系统提供的货物申报信息,该局所属北疆海事局今年前9个月以来对23起涉嫌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取证,确认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的案件12起,案件货值达数千万元人民币。此外,以征管系统中的船舶载运货物信息与海事监管数据船舶参考载重吨对比为重点,南疆海事局对填报载运货物重量低于船舶参考载重吨的船舶,进行现场核实,或与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确保港建费足额征收;对填报载运货物重量高于船舶参考载重吨的,询问船舶既往装载记录,禁止船舶超载,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据介绍,为使港建费征管工作廉政透明,天津海事局始终把文明征收、廉洁征收作为工作原则,注重强化征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以期有效预防和控制港口建设费征管廉政风险。在天津海事局规费征稽处,记者见到一本《天津海事局港建费征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翻开手册,规费征收流程如何、廉政风险表现形式是什么、责任主体是谁、防控措施是什么……在这本手册中一一清晰呈现。
在编制手册的过程中,该局全面梳理了港口建设费直收、代收、稽查、代收及代报单位管理、结算及票据管理、投诉及过错追究等12项工作流程,排查出相关工作环节、岗位中存在的廉政风险60余项,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为港口建设费征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