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香港:独立委员会查海难起因 提建议防悲剧
发布时间:2012-10-10 11:25: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大公网10月10日讯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上同意成立一个法定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造成三十九人死亡的南丫岛撞船事故,及提出改善建议。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正物色有高度公信力人士担任成员,期望委员会成立后半年内提交报告。不过,委员会的工作不包括刑事检控工作或是民事索偿工作。

林郑月娥昨日在行会开会后,再次就南丫岛撞船事故,向死难者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她表示,随着上周的搜救行动结束,现时工作在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就着这次严重事故的调查;另一方面为死难者的家属提供全面的支援。

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确定事故起因,并就此作出适当的裁断;考虑和评核香港有关载客船只的一般海事安全情况及现时监管制度是否充足;以及若有需要,就所需的措施提出建议,以防日后再发生同类事故。

在支援死难者家属方面,三十九位不幸罹难的人士来自三十二个家庭。林郑表示,社署职员已经用个案管理的方法,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殓葬安排和了解其家庭的需要。社会上亦有很多慈善基金提供即时的现金援助,她稍后亦会请关爱基金委员会就向今次死难者家庭提供经济援助进行讨论。

委员会主席多是法官

问及委员会如何组成,林郑月娥说,在法例之下是容许行会委任一个或多于一个成员成立委员会。如果委任超过一人,行政会议亦要指明是哪位委员担任委员会的主席。如果委员多于一位,主席通常都是法官,但如果要找法官又要有海事知识的,相信有一定难度。不过,她指,委员会可以要求延聘熟悉海事安全的专家,协助这次聆讯。

林郑月娥表示,希望调查委员会能够在委任当日计起六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若六个月内不能完全完成,亦可得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准予额外时间来做,调查委员会亦可就调查研讯的任何范畴,提交一些中期报告。

至于调查委员会的调查会否与警方或海事处的工作重叠?林郑月娥表示,有关执法部门在事件发生后,已经按照相关法例和程序进行事故调查,这些工作一定会继续进行下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广泛地要求在有关事项中取得资料、报告,方便他们进行研讯,亦可传召证人提供证供,但就不会裁定某人是否需要负上刑事或民事的法律责任,这并不属于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不作刑检或民事索偿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表示,海事法庭是要追究责任,而委员会的工作是调查事件的起因,包括是否监管不足或法例上有漏洞。他认为,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会较好,并可审视各方人士的意见,期望立法会可审视有关报告。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谭耀宗认为,成立委员会调查事件的做法理想,以便找出意外的成因,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他指出,委员会可邀请对海事有认识的人加入,完成报告后可公开交由立法会讨论。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