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油运荣获“南京市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称号
近日,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获得南京市“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称号。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各单位税务登记管理情况、涉税资料报送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发票管理及使用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纳税评估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提供的纳税人社会诚信状况等综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南京市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称号是对我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贡献社会的认可,对公司提升形象、办理银行授信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以下鼓励:(一)通过纳税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媒体向社会公告企业的A级纳税信用资格并授予纳税信用A级证书;(二)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收检查;(三)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四)放宽发票领购限量;(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条件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南京油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