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沪银行业支持上海航运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13 13:30: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上海金融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 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根据这个目标,上海银行业逐步建立起航运金融组织,并在港口融资、船舶与飞机抵押贷款、航运资金结算、贸易融资等各领域进行了尝试和创新。

截至2011年末,航运授信总额为1961.39亿元,客户总数为1141家,同比增长46.85%,贷款总额达到640.32亿元。航运行业划分为水上运输工具、港口及航道设备、航运物流及仓储、船舶制造,其中航运物流及仓储的授信额最大,达到713.21亿元,占36.36%。

港口融资的创新

多家银行相继成立专门部门支持航运金融。交通银行将中船、中海、上港等大型航运企业列为直管客户并重点维护,利用国际化、综合化优势,牵头协调境内分行与海外行以及与交银租赁、交银国信、交银国际等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利用总部在上海的优势,成立航运金融部并制定直管客户名单,对接航运总部企业,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交行上海市分行参与“上海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融资助贷子平台”建设,为保税区内注册的SPV公司、航运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吸引航运企业到综保区注册,与其他三家参与银行组成银团,主动提供融资、租赁等服务;与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航运服务办公室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航运金融建设,研究创新船舶融资方式,拓宽航运金融服务的对象,适时调整对中小航运企业的融资优惠措施,拓宽港口和航运企业融资渠道。浦发银行 (600000,股吧)也成立了航运金融部。建行上海市分行与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远东国际租赁、广发期货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金融研究所”,并成立了与之配套的航运业务团队等任务型团队。

交通银行推出“码头泊位租赁”业务,以港口公司已投入运营的码头泊位、水工结构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模式,将上述资产售卖给融资租赁公司,再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继续使用。通过此模式,港口公司在不影响码头运营的前提下盘活固定资产,获取资金以满足项目后续建设和流动资金所需。该业务在租赁物的选择上,突破以往港口机械设备的局限,以占比大的码头资产为标的物,拓宽了港口公司融资渠道。

上海银行推出本外币一体化定价机制,部分业务可接受亏损的报价,加大了本外币融资支持力度,依托专门的利润划转与协调机制,积极促进了港口融资的本外币联动发展。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密切关注港口类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探索包括绿色港口、港口第三方监管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以增强港口的核心竞争能力。

船舶与飞机融资的创新

交通银行在船舶经营性租赁、船舶预付款跨境融资、飞机境外SPV租赁等方面开展了创新。“飞机境外SPV租赁”帮助客户解决了低成本融资的问题,提高航空企业市场竞争力。“船舶经营性租赁”租金不覆盖全部船舶价值,属于完全的表外融资,为客户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安排。

浦发银行的“船舶融资”业务,是由运营中的船舶作为抵押物,将船舶运营收入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长期贷款,推进国内航运企业扩大运能,并对船舶融资资产进行长期过程化管理。

工行上海市分行为注册在保税区内的SPV提供船舶融资,在融资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创新,解决了注册在保税区内SPV的船舶融资需求,扫清了企业融资障碍,吸引更多的企业注册到保税区内。如为海汇(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安排了3250万美元的应收租赁款保理。

正信银行在飞机抵押贷款方面进行了创新尝试。由于企业飞机过户与用款需求之间存在时间差,该行从控制风险和满足客户用款需求角度出发,设计了第三方资金监管方案、股权质押方案和担保方案,并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协助客户合理规划飞机的过户流程和抵押流程,控制贷款风险。

交银租赁发挥上海综合保税区SPV(项目公司)的平台优势,大力推进公司飞机、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机船融资租赁业务和经营租赁业务均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先后成功实施了浙江物产国贸化学品船融资租赁、南方航空(600029,股吧)空客A320飞机经营租赁、上海锦江航运集装箱船经营租赁等SPV 租赁项目。截至2011年底,在上海综保区的SPV公司已达4家,资产余额6.53亿元,全面覆盖了机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充实丰富了上海地区机船租赁业务的品种。当年年末,交银租赁又与中国商飞签订了30架C919大型客机启动用户协议,为未来直接向航空公司经营租赁飞机奠定基础。

招银租赁推出的“方便旗船舶租赁”,以境内保税区SPV为主体,开展方便旗船舶租赁业务。方便旗船舶租赁业务涉及的交易结构、法律结构以及资金筹集都比中国旗船舶租赁业务复杂很多。2011年3月和8月,招银租赁分别完成国内首笔通过保税区SPV操作的方便旗船舶融资租赁项目和经营性租赁项目的合同签署,当年投放5.3亿元,业务以境内保税区SPV为载体,满足了境外承租人对船旗的要求,其承租人为境外企业,租金以美元结算,光船登记在境外。

航运资金结算的创新

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结算手段,推动航运经济发展。交通银行积极推进境内航空企业境内外资金池项目,帮助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推出了船舶买卖资金监管服务,在方便二手船的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开立离岸共管账户及一般账户,提供资金监管,进行最终资金结算等服务。“方便旗二手船交易结算”帮助买卖双方有效地规避交易风险,促进船舶买卖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为银行带来资金沉淀和结算,完善了航运金融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了增值服务。

上海银行大宗商品资金监管平台完成开发并切换上线。作为资金监管行,对大宗商品交易商存放在交易市场的现货交易资金或中远期交易保证金,按照各方事先约定的方案进行资金清算与流向控制,包括为交易商与交易市场提供入金、清算、出金等服务,提供从结算渠道、资金监管到投融资业务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携手上海海关推出“银行担保通关”创新业务,借助民生银行自身的信用担保体系,实现海关操作、制度以及业务等方面的创新,开辟了“先放后征”的快速通关渠道,为进口贸易企业在关税缴纳环节提供增值服务。

各商业银行通过创新支持航运定价机制建设。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上海清算所、波罗的海交易所以及航运经纪人俱乐部联合开发的“人民币FFA(远期运价协议)”是由国内注册FFA经纪人撮合、以波罗的海系列指数和运价评估为结算依据、由上海清算所清算、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航运金融衍生品。首次采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FFA产品,境内企业可以直接参与,满足了国际航运市场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避险和投资需求。

中行上海市分行创新推出了“航运运价交易-股商存管业务”,将股商存管系统与交易所对接,为交易商提供保证金第三方存管服务;推出了航运行业综合服务方案,包括对航运行业企业的运营分析、账户管理、结算服务、资金理财、投融资、电子银行等一揽子企业金融服务,实现全方位、多元化服务功能。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的“航运运价交易资金存管业务”接受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所及其客户(交易商)的有效转账指令,办理客户航运运价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和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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