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长江海事全面治理船舶标识
发布时间:2012-04-05 10:09: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中国水运报  4月1日至7月30日长江海事将在全辖区开展船舶标识专项检查,解决船舶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或缺失的问题,以便及时、有效的对船舶实施监督管理。

船舶标识主要包括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水尺标志和船名灯箱,其位置、尺寸和形式都有严格规定: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

目前航行于长江干线船舶的质量参差不齐,“夫妻船”较多,自我规范性不够,且部分船舶为逃避海事检查以及受经济利益驱使,擅自修改船名、船籍港、吃水标尺等,船舶标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不利于船方之间的交流以及海事部门的日常船舶管理,给水上航行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船舶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一致,对于发现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将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出港或责令停航,并暂扣责任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明3至6个月。

此外,专项活动期间长江海事部门还将对辖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安装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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