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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4月1日揭牌 管辖八大港区
发布时间:2012-04-05 10:04: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人民网福州4月1日电(记者胡光华)1日上午,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在福州举行揭牌仪式。即日起统一行使泉州、莆田两市行政区划内的港政、航政管理权,统一管辖湄洲湾港八大港区;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原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停止运作。此举标志着整合了原湄洲湾港、泉州港、莆田港,将八大港区揽入胸怀的湄洲湾港正式对外。

根据日前福建省政府批复的《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将原湄洲湾港、原泉州港、原莆田港港口管理机构,整合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作为湄洲湾港的港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港口管理职能,负责港口、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

湄洲湾港正式对外运作后,港口管理涉及的投资、经贸、国土、建设、海洋、环保、林业、水利、税务、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仍由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审核前应征求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的意见。港口建设、经营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属于市、县的部分,收入预算级次仍为所在地市、县财政收入。

当日,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揭牌。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领导、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口岸各关检单位和泉州、莆田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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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先后五次大整合

人民网福州4月1日电(记者胡光华)福建省港口整合启动之前,全省沿海6个设区市共设置了8个港口管理机构,这8个港口管理机构管辖了28个港区、71个作业区。由于港口管理体制过于分散,造成福建省沿海港口结构功能部分雷同,各港定位比较含糊,无法相对集中做大做强区域内主要港口,综合竞争力处于较低水平。

为此,在广泛讨论、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福建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决定打破行政区划,整合港口行政管理体制,打造现代化大港口,在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建设科学分工、功能互补、整体推进、连片发展的三大港口群,实现总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提升,更有效地推动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联动发展。

自2005年以来,福建港口进行了五次大规模整合:

2005年12月31日,厦门港口管理局挂牌运作,统一管理跨厦门市、漳州市、漳州招商开发区的东渡、海沧、嵩屿、刘五店、客运、招银、后石、石码等8个港区;

2009年8月2日,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挂牌运作,统一管理跨泉州、莆田市行政区划的肖厝、斗尾、秀屿、东吴等4个港区;

2010年8月31日,厦门港口管理局统一管理跨厦门、漳州市行政区划的所有港区,包括古雷、东山、云霄、诏安、东渡、海沧、嵩屿、刘五店、客运、招银、后石、石码等12个港区;

2011年9月2日,省福州港口管理局挂牌运作,统一管理跨福州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所有港区,包括闽江口、江阴、松下、罗源湾、三都澳、赛江、三沙、沙埕、平潭等9个港区;

2012年4月1日,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统一管理跨泉州、莆田市行政区划的所有港区,包括肖厝、斗尾、秀屿、东吴、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兴化湾等8个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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