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1日上午,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协议签字仪式在云台宾馆举行。作为江苏省首个落实海洋生态补偿且补偿金额最大的国家重点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启动了海洋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将在5年内投入9900万元,在连云港海州湾海域及其沿岸地区修复海洋生态。市委书记李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唐庆宁出席协议签字仪式并讲话。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吴以桥,市领导丁军华、邱志高及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
据介绍,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协议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三方签订。三方将各负其责,共同实施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生态资源补偿金约9900万元,5年内在连云港海州湾海域及其沿岸地区开展生态修复、环境整治、海洋监测、巡航执法和教育培训,提高工程周围海域海洋生物量,改善生物种群结构,修复海洋生态,美化连云港港口工程周边环境。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三方还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李强指出,近年来,在农业部渔业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连云港市牢固树立依法用海、环保用海、节约用海的理念,在加快推进沿海开发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开发的层次与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连云港正在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生态是其最大特色之一;连云港正在谋求的“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是坚持生态优先的快速发展,在此过程中,连云港始终坚持一手抓陆地的生态建设,一手抓海洋的生态保护,全市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700余平方公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李强强调,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是国家和江苏省重点支持的龙头工程。在狠抓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化解海洋开发过程中的生态问题,将其打造为环保示范工程、生态文明工程。此次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协议的签署,为连云港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海洋环保意识,扩大连云港海洋生态建设成果,提升连云港港的竞争能力,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作为江苏首个落实海洋生态补偿且补偿金额最大的国家重点工程,连云港将在国家和省海洋与渔业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提高生态修复效果。全市各相关部门要以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意识,认真做好海洋生态补偿和保护工作,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力保障,有序推进,实现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唐庆宁指出,在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有力推进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海洋环境,是各级政府和海洋部门的职责,是涉海企业的义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协议的签署,是江苏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更好地服务于江苏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海洋生态监督保护,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和建设,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的具体行动。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保优先、生态优先的理念,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为江苏的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生态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此次协议的签署,也是省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沿海地区各级政府、部门携手合作,探索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建设联动协调机制,合力保护海洋环境的创新举措,将为积极推进江苏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和江苏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探索路径、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