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 自10月1日00:00起,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圳海事局正式接管深圳辖区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接管工作正值国庆期间,深圳海事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港建费征收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按照交接方案和应急预案,部海事局港口建设费征管系统软件开发人员、深圳海事局规费征稽处和基层海事处征稽人员坚持现场值守,部分同志国庆7天假期全部值班,及时解答代收单位提出的操作细节问题,及时解释缴款人提出的政策问题,不断完善征管系统运行,确保了深圳辖区港口建设费征管交接工作进展顺利。
从近一阶段港口建设费征管运行状况来看,深圳海事局根据委托港口经营人代收港口建设费实际情况设计的征管流程,以及根据征管流程开发的港口建设费代收系统与代收单位的生产作业系统数据接口软件,经受住了实际运行检验,征管流程操作可行,软件系统运转稳定,数据传输顺畅,辖区物流生产正常,实现了“顺利接管,平稳过渡”的目标。
国庆期间,深圳海事局按要求每天向部海事局报送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情况。截止10月8日中午12点,深圳海事局港口建设累计收费金额555万元,开具发票49321张。其中,海事机构直收金额2万元,代收单位代收金额553万元,代收金额占征收总额的99.7%。
下一步,深圳海事局将着重解决征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专用票据设计改版,清洁舱单清缴核销,完善征管系统数据录入、查询、报表等方面的问题,逐步规范管理,确保应征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