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晚报 温州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温州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开辟集装箱近远洋航线的公司以及码头企业进行扶持,以积极实现温州港“亿吨大港,百万标箱”的目标。
据了解,对在温州港开辟集装箱近远洋航线的船公司,都将实行3年培育期,给予财政补贴。开辟第一条集装箱国际干线的船公司,市财政第一年将给予500万元补贴,后两年按上一年的75%比例给予补贴;对开辟第二条集装箱国际干线的船公司,则按第一条干线的50%给予补贴。而对开辟集装箱近洋航线的船公司,自开辟航线之日起满一年,第一年由市财政给予150万元补贴,后两年按上一年的75%比例给予补贴。
此外,《意见》还加大了对码头企业的力度。对码头企业采取“包舱位”办法吸引国内外船舶公司在温州港开辟国际集装箱近远洋航线的,市财政将在3年内对其因“包舱位”实际发生的亏损实施补贴,第一年每条航线最高补贴200万元,后两年按上一年的75%比例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