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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中国外汇储备不适合用于国内
发布时间:2011-07-27 13:17: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世华财讯]周二(2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时隔6日之后再次就外汇储备热点问题发布公告,称如果像一些人主张的那样将外汇储备用于国内,就会产生一些问题,甚至造成通货膨胀等严重后果。

有观点认为,我国外汇储备是国内千千万万企业或个人用实实在在的商品、能源、资源以及隐性的环境代价换来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因此应用于国内福利,而不是投资于海外。

针对此观点,外管局表示,中国外汇储备是由人民银行通过投放基础货币在外汇市场购汇形成的。在人民银行买入外汇的时候,已经向原外汇持有人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换句话说,外汇储备形成过程中,企业和个人不是把外汇无偿交给国家,而是卖给了国家,并获得了等值人民币。这些交易都是出于等价和自愿的原则,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在外汇和人民币兑换时已经实现。

另外有观点认为,外汇储备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直接分给民众不合适,那是否可以剥离一部分外汇储备成立主权养老基金,以充实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外管局认为,不论是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老百姓的建议,还是将外汇储备直接用于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的建议,都涉及到外汇储备是否可以无偿分配使用的问题。外汇储备不同于财政盈余资金,是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购汇形成,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对应着本币负债。免费使用外汇储备,性质上相当于中央银行随意印钞票,无节制地扩大货币发行,会造成通货膨胀等严重后果。

而针对是否能够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贷给境内商业银行使用这一问题时,外管局回答称,我国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和畅通的购汇渠道,完全可以满足商业银行、企业等合法的购汇需求。如果企业或银行需要外汇用于对外贸易和“走出去”,随时可以用人民币资金购汇,不存在任何政策障碍。而简单地采取外汇储备贷给境内银行的做法,将进一步减少购汇,相应加大央行购汇压力,不利于宏观调控。

外管局还表示,在“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率、有效监管”的管理原则指导下,外汇储备正积极创新运用渠道,继续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服务。

此外,外管局周二还首次公布了季度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3948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7%;对外金融负债24608亿美元,增长5%;对外金融净资产19340亿美元,增长8%。

(向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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