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 “深圳河治理完工以后,沿岸的环境好多了,下大雨我们也不那么担心河水漫过河堤了。”日前,在深圳河旁驻守的边防警营,武警边防六支队参谋长廖金明向记者介绍,深圳河没有治理之前,经常洪水泛滥,环境也非常差,河边杂草丛生,蚊虫很多,太阳一晒,河面上散发出浓烈的臭味。
如今,沿深圳河走一走,南侧的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和北侧的深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几乎连成一片,水鸟翱翔、水清树绿,一派幽静宜人的自然风光让人感觉心旷神怡。
全长37公里的深圳河是深圳、香港的界河。她见证了深港两地的发展和繁荣,也曾经泛滥成灾,给两地带来无数次洪涝灾害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为了两岸人民的共同福祉,深圳、香港政府部门联手前后历经26年,创新合作方式,终于完成了深圳河三期、全长共约18公里的河流治理,将深圳河的防洪标准由昔日的2~5年一遇提高到了50年一遇,更创下了不同制度模式下联手治理界河的先河,为深港深入合作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先例。
深圳河曾经屡屡泛滥成灾
深圳河发源于牛尾岭南坡,自东北向西南流入深圳湾,全长37公里,流域面积312.5平方公里。作为深港界河,深圳河在深圳一侧有60%,香港一侧占40%,主要支流在深圳有沙湾河、布吉河、福田河和皇岗河,在香港有梧桐河和平原河。
在历史上,深圳河曾经叫“明溪”,单凭“渔农村”、“莲塘”、“新洲”等河边地名,都可以想像当年的深圳河畔人们逐水而居、洗衣洗菜、捉鱼摸虾的田园风光。但随着深港两地经济的飞速发展,深圳河成了“排污沟”,不仅逐渐变黑变臭,而且屡屡泛滥成灾。
深圳河未治理前,上游河宽平均15米,中游河宽平均40-45米,入海口处河宽140米。河道排洪能力仅有2-5年一遇,加上海潮顶托,洪水经常泛滥成灾,给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1993年“6·16”和“9·26”两次洪水,给深圳市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4亿元,香港方面也遭受严重的损失。同时,深圳河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两岸的生态环境。
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
有一条安全、优美的深圳河,是深港两地居民的共同愿望。1981年12月,深圳市政府与当时的港英政府就治河问题展开谈判,并组成联合小组展开工作。1985年3月,双方基本确定了治河方案,整个工程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对料茔渔民村段和福田落马洲段两个弯段进行裁弯取直;第二期对罗湖桥以下除一期工程以外的河段进行整治(拓宽、挖深、裁弯取直);第三期对罗湖桥及以上河段进行整治。
1995年5月19日,深圳河治理一期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按照国际惯例和规则实行了公开招标,并采取了“软基真空预压加固”等先进技术,双方共同投资2.789亿港元,治理河道3.2公里。一期工程于1997年4月18日竣工,1997年5月13日,二期工程开工,深港双方共同投资6.46亿港元,治理河道7.2公里,于2000年全线竣工。2001年12月31日,三期工程开工,深港双方共同投资4.9亿港元,治理河道4.2公里,于2007年7月全面完工。
经过12年深港携手治理,深圳河从之前的桀骜不驯、泛滥成灾,变成了如今平静流淌宛若一道风景。治理后,河道宽度增加50米以上,河床平均挖深4-5米,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逢雨必淹”成为历史,航运条件也随之大幅改善。深圳河治理工程建成后,经受住了1998年“9805”特大暴雨、2008年“6·13”超百年一遇暴雨及众多暴雨的考验,使我市最易受灾的罗湖、布吉也没有明显灾情。
按照国际惯例和标准建设
治理深圳河工程作为造福深港两地人民的大型水利公益工程,从一开始就按国际惯例和标准进行建设。
在工程管理上,全面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所有项目全部招标,全程由深圳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且每月和香港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一次安全、环保、保安例会,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主要分部工程全部优良;在投资管理上,深港双方政府都对资金给予充分保证,对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户、专用”;在施工环保方面,通过国际招标的方式聘请了环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香港环保署签发的环境许可证以及《环监手册》的要求施工;在施工技术创新方面,加筋挡土墙的技术被列为水利部“948”计划技术创新与转化项目,于2007年通过水利部的鉴定,并于2008年获得大禹水利科学技术三等奖。业主单位治理深圳河办公室于2004年11月荣获“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称号,于2011年4月获得“广东省防灾减灾先进单位”。
第四期治理工程将启动
深圳河治理不仅改善了一条河流的防洪条件和生态环境,更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是,深圳河的治理工作成为了深圳、香港两个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观念、不同工作方式政府共同治理一条界河的成功范例。
多年的合作证明,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工作小组及其下设的技术小组、环境小组的合作渠道是顺畅和高效的。在香港举行的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三期工程完工典礼上,时任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在致辞中指出:“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工程已成为两地政府在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合作建设方面的成功典范,为双方在其他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前三期工程的基础上,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即深圳河上游段莲塘河治理)于2008年4月启动,当年11月底,完成了规划及可行性研究的招标工作,12月份正式开展研究工作,预计在2013年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工程随后将正式动工。第四期工程完工后,治理工程将进一步加强深圳河的防洪能力,推进深圳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深圳河成为一条洁净秀美的生态河、景观河,造福深港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