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港口协会的工作联系,更好地发挥工会和协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经两会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起建立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港口协会工作联系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密切两会的工作合作,共同加强对港口发展、建设、改革、管理中涉及职工权益问题的调查和政策研究,维护港口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港口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促进港口高素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和谐港口企业。
二、联席会议制度:两会于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评价一年来合作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研究涉及港口职工权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港口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制定下一年的合作计划。会议主席由双方轮流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由两会负责人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三、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两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会议时间、议题与会人员等由双方事先协商确定。并加强两会间经常性沟通,及时交换相关文件、简报、刊物,促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