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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航运保险发展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0-10-08 16:09: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李齐宁

(2010年9月)

航运与金融相辅相成,航运保险是航运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国际化物流产业、船舶业的发展,国内外主要港口的建设日趋完善,如何有效利用科学化、专业化的保险风险管理技术对港口、码头进行经营管理,对促进航运金融发展和航运竞争力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推动航运保险的重要性

航运保险作为金融业和航运业的连接点,在国际航运业和国际金融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发展航运保险是促进航运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一方面,航运业是高风险产业,具有单一危险单位价值高、风险多样、流动性强、法律关系复杂、产业周期强等特点,对风险管理有着远远高于一般性行业的迫切需求。航运保险为航运企业以及航运金融活动提供了第三方专业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有助于提升国内航运产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增强航运、贸易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航运业也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船舶制造、航运管理与交易、货物贸易等各个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保险所积累的资金,也是航运业发展重要的资本来源之一,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大量、长期、稳定的资本支持。可以说,保险已经渗透到航运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成为现代航运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航运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可以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公司财产保险发展的整体水平。大力发展航运保险,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集聚高端保险人才,不断改进内部管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稳步提升经营效益,进而促进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型,增强保险业的总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大力发展航运保险,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在更高层次上参与保险资源的全球配置,增强国内保险业的全球辐射能力,推动航运金融创新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创新,拓展金融市场深度和广度。

2.发展航运保险是加快航运发展的必然要求

衡量一个国家、地区航运业的发展水平,必须综合考虑航运基础设施、集疏运体系、船舶管理以及航运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和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以伦敦为例,其集装箱年吞吐量仅为200多万标准箱,但伦敦仍是全球公认的国际航运中心。究其原因,在于高端服务能力与资源配置能力比货物吞吐量对航运中心来说更为重要。目前世界67%的船东保赔协会保费、40%的散货租赁业务、18%的船舶融资业务和20%的航运保险业务都是在伦敦开展的。对于我国来说,随着近年来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大对航运业投入,航运基础设施正在朝国际一流水平迈进,以上海港为例:2009年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500万标准箱,列全球第二,货物吞吐量5.9亿吨,列全球第一。这标志着上海已经走过以深水港和货物吞吐量为标志的航运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从长远战略利益出发,我国要进入航运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必须尽快将航运要素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同时构建一个与之相配套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而大力发展包括航运保险在内的航运金融业,有利于提升航运业附加值,推进航运产业结构升级,增强航运建设的软实力。

二、推动航运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在国际航运业发展的带动下,国内航运保险业务保持了稳步的增长。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国船舶保险保费收入41.81亿元,同比增长8.07%;货运险保费收入61.27亿元,同比增长-13.67%。虽然我国航运保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航运业的需求相比,与我国航运业在国际上的地位相比,我国航运保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首先,国内航运保险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以上海港为例,作为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港口,上海航运保险仅占世界航运保险收入的1%;其次,航运保险业务结构单一,业务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的货运险,而承运人责任险、码头责任险和船舶险等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业务规模还很小。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有45%的船舶由远东地区的船东掌控,但只有22%的船舶在亚太地区投保。再次,受地域性、地方性政策影响,航运保险区域性发展不均衡,我国现有沿海港口150余个,但主要货运险、船舶险、码头财产险业务集中在上海、江浙、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其它地区的航运保险的市场份额偏小。

因此,要推动航运保险加快发展,还必须克服当前面临的一系列挑战:

一是通过增强贸易和海运影响力提升航运保险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目前在世界上拥有数量庞大的船队,进出口贸易额占世界排名前列。然而中国是海运大国,但不是海运强国;是贸易大国,但不是贸易强国。进出中国的大部分船舶和货物,其保险并非在中国投保,其根本原因是中国的船东和货主在目前的国际航运贸易市场中没有充足的话语权,这也就直接影响到中国保险企业在国际航运保险领域中的竞争能力和定价能力。

二是法律环境有待改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关于航运保险的法律,《海商法》、《保险法》中相关规定尚存在不完善、不完备之处,如保险利益、如实告知、保证、委付、代位求偿等问题的规定容易产生争议;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性、以及法官对问题理解的不同,妨碍了司法的统一,影响了理赔效率。海事仲裁比较落后,绝大多数海上保险纠纷案件以诉讼方式解决,没有发挥海事仲裁简易快速解决争端的作用。

三是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航运保险属于高风险的业务,国外许多航运中心对航运保险均给予税收优惠,大力支持、扶持航运保险发展。与国际主要航运中心和航运保险重要市场比较,国内航运保险在营业税、所得税、合理费用税前列支方面没有优惠政策,税收负担偏重。虽然在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文件中做出了关于航运保险税收优惠的规定,但业务范围和操作细节至今仍没有确定。在航运保险的保险监管、外汇监管、证券监管等方面,还需要政府部门牵头协调给予宽松的政策环境。

四是保险公司航运保险的经营能力有待全面提升。与国际一流的财产保险公司相比,上海保险企业航运保险的整体经营水平还停留在比较粗放的层次,比较突出的是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产品创新能力不足,风险费率的定价模型和定价机制还不够科学,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缺乏,市场竞争手段单一,客户服务和理赔服务能力偏弱等。

三、太平洋保险实施航运保险专业经营的探索和尝试

航运保险是太平洋保险的传统优势业务,太保的第一张保单就是航运保险保单。经过近20年的经营积累,太保具备了做强做优航运保险的基础。一是太保集团搭建的全司共享的资本补充平台,为航运保险提供了充足的承保能力和优惠的再保条件;二是太保多元化的业务经营,为航运保险提供了稳健的现金流;三是太保遍布世界主要港口的保险检验、理赔和追偿代理网络,为航运保险提供了全球理赔的能力;四是太保拥有一支具备航运、法律、金融保险等综合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队伍,为航运保险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

近年来,太保航运保险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国内航运保险市场拥有领先而且稳定的市场地位。2010年1-6月,太平洋产险实现航运保险业务收入12.39亿元,同比增长27.13%,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43个百分点,市场份额15.91%,市场份额同比增加0.31个百分点。其中,船舶险保费收入6.00亿元,同比增长18.28%,在航运保险中占比48.44%;货运险保费收入6.39亿元,同比增长36.72%,占比51.56%。

为抓住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给航运保险发展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航运保险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太保对航运保险业务实施专业化经营体制改革,在行业内首家成立了航运保险事业部,对航运保险业务实施一体化管理,实行纵向到底的航运保险业务经营体制。总公司航运保险部是全司航运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责任中心和利润中心,受经营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主要负责航运保险业务的市场研究、业务推动、核保、理赔追偿、海事担保及理赔网络管理、单证管理等。各分公司相应建立航运保险部,负责分公司当地航运保险业务的拓展和服务,其业务政策、绩效考核、重要干部任免均由总公司航运保险部决定。目前航运保险部主要经营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海事责任保险、码头财产和责任保险、保赔保险和海事担保等业务。如:2010年通过与中国港口协会合作并推广 “码头综合保险”,为国内港口的正常运营提供了全面、优质、高效的专业一体化保险服务。

集约化之后的航运事业部,首先通过出台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措施为诸如中远集团、交通部救助打捞局等一大批知名航运企业和重点航运保险项目提供了较为完善的风险保障。同时,在船舶油污责任保险、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码头责任保险等专业要求高的新险种上也取得突破,从而扩大了整体业务的覆盖面;其次,航运保险事业部的成立以后,进一步整合了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并且集中了全司的专业技术资源快速拓展新兴业务,使得太平洋航运保险的经营模式正从传统的保单销售进一步向全面的风险管理服务进行转变;再次,通过实施航运保险事业部改革,太平洋产险提升重大客户服务能力,统一了分公司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了承保与理赔信息沟通的效率,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和全面的保险服务,从而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随着航运保险事业部的成立,太保在国内外航运保险市场的影响力都进一步增强,一些国外的大型保险机构和互保协会主动寻求与我司在业务领域的合作。因此,航运保险事业部立足中国市场,同时积极推进航运保险的国际化合作:一方面通过与包括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国际一流再保险公司合作分散风险和转移风;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全球船队的保险业务,积极寻求与国际性公司进一步加强在航运保险的业务和服务方面的合作;同时,太平洋产险通过与国际性的海损检验机构、全球性的救助服务机构、海事服务公司、海事律师行进行合作,在全球300多个港口和地区委托了查勘检验响应机构,24小时提供查勘、检验、定损乃至理赔等服务。

2010年8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获批组建,该机构是航运保险事业总部的经营平台,是事业总部实现市场拓展、保单销售、承保理赔、财务处理等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太平洋产险对航运保险实施事业部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营运中心将对全司航运保险重大客户和重点销售渠道进行集约化管理,直接承担航运保险销售、承保、理赔及相关财务处理等职能。

该营运中心的建立是太平洋产险实施航运保险改革“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以客户为中心”特点的集中体现。一是体现专业化,营运中心是业内首家专注于航运保险的总公司专属机构,专注航运保险,突出专业特色,整合全部资源为航运保险业务发展服务,力争做到行业最优。二是体现集约化,营运中心作为事业总部的经营平台对重大客户进行集约化经营管理,总部统一出单、统一服务,一方面是保证了一个法人结构下的资本与风险匹配,另一方面也提升了服务能力,适应航运客户自身的集团化统一管理的需要。三是体现市场化,过去的总部是管理总部,现在除了管理职能外,还直接经营,这就实现了事业部的经营责任中心和利润中心的关键定位,使得总部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需求,在决策上更科学、更合理、更快速,将大大加强市场竞争力。

太保航运保险事业部制改革是对航运金融运营体制机制的积极探索,也是太保产险转变发展方式,突破财产保险行业性发展瓶颈,“先行先试”的大胆尝试。其中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有待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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