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江苏航道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10-01-21 11:18: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中国水运报讯 1月13日从江苏省航道局获悉,加快水运发展正逐步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共识,江苏航道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截止2009年底,江苏省共有南京、无锡、宿迁、泰州、淮安、南通、扬州、常州、连云港、徐州等10个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占全省13个地级市的77%),海安、启东、泗洪、如皋等4个县(市)参照省、市政策也出台了《实施意见》,在明确本地区航道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同时,均对落实财政资金投资航道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江苏省航道部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航道工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营造更加有利于航道发展的外部环境。2007年8月,《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下发执行,明确了江苏航道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政策;明确航道是公益性基础设施,要求加大对水运发展的政策扶持,多渠道筹措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定航道共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除争取部、省补助资金外,其余配套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按一定比例共同筹措。决定“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快航道工程建设。省政府从2007年起在省财政预算中建立航道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亿元”,实现了财政投资航道建设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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