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从11月2日起,市港航管理局开始实施新制定的《上虞市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及作业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危货船进出港和码头卸货的申报管理制度。
我市现有较多的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液碱和氯碱,为此,在东关泾口附近有4座危险品码头,由8艘绍兴、慈溪和阜阳船籍的危货运输船进行运输。为规范危货船进出港申报制度,加强港口危货作业安全监管,该局进一步加强危货船进出港管理,严格履行进出港申报制度,提前24小时将进港卸货申报单传真到百官航管站,经审查同意后才能进入上虞港区。同时,港口方也要提前24小时申报,经百官航管站受理和审批后才能进行码头卸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