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验检疫局 日照检验检疫局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狠抓进口植物油脂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保证了人民身体健康。1—9月份,共检验检疫进口植物油脂95批次、222330吨、14146万美元,进口重量占山东口岸进口总量的67.4%,成为全省最大的植物油脂进口口岸。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进出口植物油脂经营商备案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向我国出口植物油脂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进口商和中转场所进行了备案管理。目前已对5家国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对17家国内进口商和3家中转场所进行了备案。
二是规范进口食用植物油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结合口岸实际,制定了《日照口岸进口食用植物油脂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明确了工作依据、报检审核、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样品保存、资料归档等内容,规范了进口食用植物油脂检验检疫监管行为。
三是对不合格货物严格后续监管。按规定须销毁的货物在包装容器上加施封条,并现场监督货物销毁;对退运货物加施封识,出具检验检疫处理单,并监督收货人退运货物;对加工复验合格后使用的货物,由货主提出申请和加工精炼方案,在有效监督下就地或移运到具有相应加工能力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精炼,并由加工地检验检疫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四是加快检验检疫通关速度。对进口植物油脂实施“零延时”工作值班制度,保证所有进口植物油脂运输船舶一到港即登轮检验检疫和取样制样,第一时间送达实验室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加快检验检疫流程,增强进口植物油脂周转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