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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二市共商长江枯水安全良策
发布时间:2009-04-13 11:46: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10月15日,来自长江水系云南、四川、贵州、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河南、重庆、上海等省市的海事管理机构及长江海事部门30名专家聚集武汉,就三峡库区175米蓄水之后长江中下游枯水的安全监管问题,广泛商讨,共谋良策,以确保长江枯水船舶航行安全。

由于三峡库区175米蓄水,与往年相比,长江中下游可能提前进入枯水期,且出现特枯水位,将给船舶航行和安全监管造成很大困难。对此,这次会议专题探讨枯水期长江航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之策。与会专家广泛交流看法,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针对航道出浅、船舶超吃水、船舶超载、船舶配员不足等问题,会议决定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制定各项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

与会专家针对《长江水系区域海事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防止阻航断航事件联动协作机制(讨论稿)》提出要建立源头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培训与交流制度、船舶黑名单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及其下属船舶签证站点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在办理船舶出港签证时,应在船舶装货完毕后进行,重点检查船舶是否超载、受载吃水是否合理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签证放行,直至船舶整改到位。长江海事局通过内外网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长江干线各水道的水位、航道维护水深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可联合发布有关水道限制吃水的航行通告。秘书处根据联动协作机制启动情况,总结机制运行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联动协作机制运行情况及典型案例。

在一届枯水期内,船舶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存在超载、超吃水违法行为的,或者不接受成员单位处理而违法逃逸的船舶,将被列入黑名单,由联席会议秘书处汇总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对“黑名单”船舶从严进行管理,采取到港必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从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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