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边检总站日前推出系列措施,帮助港口企业节省成本,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据了解,措施包括:取消办理《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登陆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和《口岸出入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各港口边检站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保证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各港口边检站实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对于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作业;各港口边检站实行《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预约办理制度。已在相关边检站登记备案的单位、个人,可通过边检站提供的互联网、传真等途径申请上述证件,并预先审核、制证。申请人领取证件时,相关边检站比对资料原件无误后,即可发放证件,以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申请办理《登轮证》人员除凭居民身份证外,还可凭机动车辆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申办《登轮证》。船员家属可凭船长介绍信复印件或传真件,在船舶代理人员陪同下,在船舶靠港前办理《登轮证》,介绍信正本可在船舶靠港后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