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海仲副秘书长陈波、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安瑞及王英民一行三人拜会了中国海事局。中国海事局刘功臣局长亲自接见,中国海事局的徐春处长、胡希臣船长共同参加了此次座谈。
陈波副秘书长首先向刘局长介绍了海仲近几年的发展和受案情况,尤其是海仲上海分会与上海海事局合作成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情况。刘局长对于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予以肯定。刘局长指出,海事局与海仲合作成立海事调解中心是一个好事情,既发挥了海事局的专业优势,又结合了海事仲裁快捷方便、裁决具有约束力等仲裁优势,妥善高效地解决了海事纠纷,当事人的满意度很高,达到了“三赢”的效果。
刘局长同时对于海仲与海事局开展进一步合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刘局长指出,要把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好好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予以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改进。
海仲将与中国海事局联合商讨进一步合作事宜,继续推进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海事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