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简称《报告》)得到国家环保部正式批复同意,成为《环评法》实施以来第7个通过国家环保部审批的全国主要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据悉,《广州港总体规划》于2006年颁布实施。根据《环评法》相关规定,广州港务局于近年开展了《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报告》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预测分析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对策措施。
此次广州港总体规划环保评估顺利通过,为下一步推进南沙港区各重点项目的专项环评工作创造了良好前提条件;也为进一步完善港口规划管理、强化港口环保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国际强港作出了贡献。
(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