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刚刚建立的海空救助训练与巡航执法合作机制从新年开始实施。今后,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的救助飞机每月将至少两次对浙江海区进行空中巡航,浙江海事局的执法人员将随飞机执法监视。
浙江沿海及岛屿岸线长6600公里,岛屿3600多个,地处我国南北航路中段,航路四通八达、纵横交错,是全国乃至世界少有的通航密集区之一。浙江省海上搜救责任区,东西跨距240余海里;南北跨距230余海里,由于受台风、冬季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影响频繁,使得浙江沿海客运安全、油运安全、通航桥梁安全和外海区商船与渔船碰撞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浙江辖区每年发生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占全国五分之一强,组织搜救的事件占全国六分之一强,组织的海上人命救助平均约两天一起。
据浙江海事局局长徐国毅介绍,为了在交通运输部直属单位之间建立海空巡航执法与搜救合作机制,实现交通海事、救助部门间资源共享,实现快速、有效地实施海上人命救助和快速、有效地处置海上船舶交通违法违章和非法排污行为,去年年底,浙江海事局和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在上海签署了巡航执法联动机制协议。
根据这次签署的协议,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将对浙江沿海海区实施每月两次以上的空中巡航(每次不少于1.5小时)。浙江海事局将派出1至2名海事执法人员,自带执法工作所需的监视设备,随飞机开展空中执法监视。两单位之间还将实行实时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共享搜救应急信息资源机制。一旦发生海上险情或者交通事故需要飞机救助时,浙江海事局将及时把有关信息通报给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如果执行其他任务时发现海上交通违法行为和污染事故,也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浙江海事部门。此外,两单位空中巡航执法期间所拍摄的影视资料、执法监视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也将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空中巡航执法与搜救合作机制的交流制度。双方在每季度末还将组织召开一次空中巡航执法合作专题会议,研讨空中巡航执法监视与搜救等相关事项。为保障空中巡航执法工作效率和空中巡查对违法违章行为取证的科学性,两单位还将在监视手段、监视技术等方面的开发进行合作。
据悉,浙江海事局与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正式签订建立海空巡航执法与搜救合作机制协议,标志着海事、救助战略合作常态化、规范化,它将为提高浙江海事局的海上监管水平和搜救组织能力提供坚强的支撑,也为专业救助力量在海上人命救助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