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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与韩进海运签署的框架协议无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08-12-15 11:14:00      来源:转载上海证券报

天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12月12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韩进海运签署框架协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韩进海运于2008年12月11日签署了关于将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所属码头1号泊位租赁给株式会社韩进海运《框架协议》,公告称该框架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将在进一步协商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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