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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张家港保税港区
发布时间:2008-12-03 10:53:00      来源:转载中国航务周刊及中国航贸网

张家港保税港区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之前,从2005年6月开始至今,我国已经同意设立的有上海洋山港、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青岛前湾、深圳前海湾、广州南沙等十个保税港区。张家港保税港区的设立,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港和苏州市功能建设水平,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将有力地带动和促进我市乃至我省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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