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通过了由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10个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这标志着洋浦保税港区具备了正式封关运作的条件,即将成为我国第四个投入运作的保税港区。
当日,海关总署副署长吕滨与海南省省长罗保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洋浦保税港区”揭牌。”
本报洋浦10月13日电(记者 王灿 林书喜 特约记者 王基辉 黄远舶)10月13日上午,由海关总署、发改委等10个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在听取了洋浦保税港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后,冒雨对洋浦保税港区的办公大楼、隔离围网、卡口等设施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听取了保税港区信息平台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情况汇报,观看了卡口通关演示等。联合验收组一致认为,洋浦保税港区符合国务院有关精神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意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通过验收。
下午,海关总署副署长、联合验收组组长吕滨与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共同签署了《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验收纪要》,并向洋浦管理局领导颁发《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验收合格证书》。
吕滨副署长指出,洋浦保税港区的建立,可以充分发挥洋浦的区位优势和港口条件优势,提升我国港航产业的能力和地位,使洋浦乃至海南发展成为面向东南亚的区域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逐步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并在环北部湾经济圈和中国南方形成一个新的对外开放政策平台和新的发展制高点,促进海南与环北部湾经济圈和珠三角地区更紧密的区域合作。吕副署长同时要求海口海关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给予洋浦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模式,实现有效监管、高效运作,为洋浦保税港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从优质服务。
罗保铭在讲话中指出,洋浦保税港区顺利通过验收,即将开港运行,这是全省的一件大事,也是海南建省20周年、在新一轮改革开放起点上的头等喜事。在洋浦设立保税港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南经济特区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重视和支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海南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洋浦保税港区从获批到今天的顺利通过验收,仅用了一年时间,又一次创造了洋浦速度,充分体现了抢抓机遇、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
洋浦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目前我国政策最优、功能最强、层次最高、手续最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洋浦保税港区(一期)经过近一年的紧张工作,全面完成了搬迁安置、基础设施、监管查验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洋浦保税港区2007年9月24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建设面积为9.2063平方公里,主要规划为4大基本功能区:港口作业区、仓储物流中转区、出口加工区和研发加工制造区。按照“统一规划,一次报批,分步实施,分期验收”原则,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面积为2.2988平方公里,二期建设面积为4.9075平方公里,三期建设面积为2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