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原来的意思是指由国家指定的对外通商的沿海港口。但现在,口岸已不仅仅是经济贸易往来(即通商)的商埠,还包括政治、外交、科技、文化,旅游和移民等方面的往来港口;口岸也已不仅仅指设在沿海的港口。随着陆、空交通运输的发展,对外贸易的货物、进出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邮件包裹等,可以通过铁路和航空直达一国腹地。因此,在开展国际联运、国际航空邮包邮件交换业务以及其他有外贸、边贸的地方,国家也设置了口岸。简单地说,口岸是由国家指定对外往来的门户,是国际货物运输的枢纽。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种特殊的国际物流结点。
口岸的分类
口岸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二类口岸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
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一类口岸243个,二类口岸154个。
两类口岸的具体划分
一类口岸:
1、对外国籍船舶、飞机、车辆等交通工具开放的海、陆、空客货口岸;
2、只允许我国籍船舶、飞机、车辆出入过境的海、陆、空客货口岸;
3、允许外国籍船舶进出我国领海内的海面交货点。
二类口岸:
1、依靠其他口岸派人前往办理出入境检查检验手续的国轮外贸运输装卸点、起运点、交货点;
2、同毗邻国家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和人员往来的口岸;
3、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