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省第一个保税港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本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这是继洋山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之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5个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业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19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设立在宁波北仑区梅山岛,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码头岸线(含泊位),南至梅峰路,西北以沿港路、梅山大道、港区路围合为界。保税港区的规划布局包括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和港口配套服务区,预期将用2年时间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是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其规划布局为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和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浙江省人民政府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要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组织保税港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据了解,保税港区是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先行区,也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区域。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能够大大增强宁波—舟山港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促进“港航强省”建设。昨天,宁波市政府有关负责人颇有信心地表示,宁波也将借助这一新的对外开放载体,释放更大潜能,更好地为浙江乃至长三角经济发展服务。
“在与青岛、深圳、广州、厦门、重庆等港口的竞争中,宁波抢了个先。”昨天,参与了梅山保税港区申报工作的政府人士颇为自豪地说。分析人士称,之所以选择宁波北仑的梅山岛建设保税港区,原因在于其位置“太过完美”,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过程的深入推进也是梅山保税港区能够设立的重要筹码。
梅山岛的开发和保税港区的筹建早在去年就列上了浙江省的重要日程,浙江省曾在去年提出“梅山岛的开发建设要为长三角成为亚太地区对外开放门户作贡献”。去年7月26日通过相关专家评审的《宁波梅山岛发展研究》也显示,梅山岛的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重要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