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沿江地区指的是拥有长江岸线的地区,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共8个市及所辖的句容、通州、海门、启东等15个县(市)。水上货运是江苏沿江地区十分重要的运输形式,沿江货主码头对江苏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予以关注。
一、江苏沿江货主码头的基本概况
江苏省长江南北岸线835公里,已拥有对外开放码头126个,共计270个泊位。其中公用码头38个,120个泊位;货主码头88个,150个泊位,对外开放货主码头占对外开放码头的70%,位居全国第一。当前,江苏口岸对外开放货主码头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外开放货主码头数量增长迅速。自2002年国务院下放二类口岸审批权限以来,江苏省对外开放货主码头呈逐年增长之势。2002年至2005年共开放59个码头,平均年增长超过10%。
二是企业货主码头业务量比重较大。2005年江苏省口岸外贸货物运输量达1.2亿吨,集装箱运输量达300万标箱。其中货主码头业务量占54%,公用码头占46%。
三是专业泊位多,通用型公共泊位少。目前,江苏对外开放货主专用泊位主要用于进口石化、钢材、大豆等,全省港口公用码头和大型专业化泊位能力严重不足,港口远洋深水泊位严重短缺,集装箱专用泊位数更少。如江阴口岸开放的21个泊位中,企业自用进口化工和钢材泊位有16个,通用性公共泊位仅为5个。
四是多数货主码头利用率不高。目前江苏境内中石化、中石油、扬子石化、沙钢、兴澄特钢等少数企业码头利用率较高,其中兴澄码头设计吞吐量已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但大部分中小型货主码头存在业务单一利用率较低。
五是货主码头深水岸线资源占有率远超过公用码头。江苏货主码头所占岸线资源79%,公用码头占21%。目前江苏省沿江已利用主岸线116公里,其中苏南利用70.1公里,占其可利用岸线的44.2%,苏中利用45.8公里,占其可利用岸线的28.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入境船舶媒介生物携带率逐年成倍增长,疫病疫情种类呈现多样化趋势。2003至2005年,江苏省共从入境船舶中截获输入性医学媒介生物分别为11.04万、37.93万、828万只。截获动植物有害生物219种7972批次,同比增长5.06%和60.8%。近三年来,还首次截获蚤类、螨类、蠓类等新医学媒介生物种类。
(二)货主码头重大进口商品不合格现象屡有发生。部分货主码头与不法民间检验机构互相勾结,在进口化工、钢材等检验过程中出具失实检测报告,在岸灌过程中短少短重现象时有发生,给中方收货人带来巨额损失。2003-2005年江苏省口岸共检出短重共计1872船次、18.39万吨。
(三)口岸查验机构人员编制紧缺,查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自2003年以来,江苏省沿江对外开放货主码头总量增加了1倍,业务量翻了2番,但人员增长仅为5%。目前,江苏全省检验检疫系统10个沿江分支局中共有编制1344名,实有工作人员1859名,缺编达515名。此外,江苏省沿江货主码头主要配套设施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更新改造的任务相当繁重。新增货主码头检验检疫配套设施不足。
(四)货主码头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岸线资源浪费严重。江苏沿江8个城市15个县都有货主码头,在推进“以港兴市”战略中,一些地方出现了重复建设,盲目投资,长线短用、深水浅用、占而不用、乱占乱用的现象。不少沿江城市工厂、仓库沿着“黄金岸线”横向占用,一个工厂占一段江岸,南京以南800多公里岸线大多被小的港口码头和工厂占用;南通以北短短60公里的岸线,先后建立了万吨级以上泊位68个,平均0.9公里一个,千吨级泊位建得更多,而且这个数字还在迅速增加。部分企业纷纷投资港口码头建设,形成了沿江货主码头小而散、多而乱的格局。多数自用码头长期处于吃不饱、吃不好状态。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使港口能力出现结构性过剩,诱发恶性竞争,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岸线资源。若按目前速度,三五年后长江万吨级集装箱码头深水岸线将浪费殆尽。
(五)货主码头综合协调管理体制不顺。一方面,货主码头管理涉及部门众多。目前,江苏省口岸综合管理部门的设置因地而异,码头建设审批权在发改委,码头开放权限在口岸委,口岸特定监管区域牵头管理部门又在省外经贸厅。省口岸办公室现为省经贸委直属机构(实际相当于一个内设处室),存在隶属不合理、协调职能偏弱现象,在口岸协调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对外货主码头建设过程中,江苏省未实行向查验部门预告的制度,不能实现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开放,刚建成的货主码头因不能满足查验单位进驻要求,又重新改建、补建查验设施,造成财力、物力、人力等的浪费,使新建码头迟迟不能开放。
三、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沿江港口建设的组织领导。(1)由江苏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江苏省口岸对外开放协调领导小组,把沿江货主码头建设纳入沿江口岸开发开放总体范畴,研究港口建设发展的长远规划。(2)参照上海、山东等地做法,提升省口岸办级别,赋予江苏省口岸办必要的职能,增强口岸综合协调工作效能,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
二是高质量编制货主码头建设总体规划。(1)由江苏口岸、水利、交通等部门成立江苏省长江岸线资源管理办公室,尽快制定沿江干线港口深水岸线管理办法。(2)科学编制口岸新建码头对外开放的年度计划,省级查验部门提前介入,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开放。
三是加强对现有沿江岸线和货主码头的资源整合。加速货主码头向公用化、社会化转型,实现港口资源的最大化。
四是加快货主码头综合管理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江苏省口岸综合管理条例》、《江苏省长江岸线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逐步规范江苏省内各类口岸的开放与关闭、查验与监管、集散与疏通以及口岸争议处理等工作。对开放泊位实行年检制度,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泊位,暂停或撤销对外开放。
五是努力构建查验部门与货主码头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覆盖港口、“大通关”、大物流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网络体系。加快推广对外开放货主码头“电子报检、电子签证、电子转单、电子监管、电子通关”等口岸信息化建设,实现货主码头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全力打造效率口岸、和谐口岸。
六是积极探索货主码头发展模式。(1)积极探索货主码头投资、经营形式,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港口集团,不断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和大型船舶散货运输,增强对华东周边地区的集聚辐射能力。(2)建立港口统一的运营平台。对江苏省码头货源、货种进行重新梳理,分类装卸货物,推行各专业化货主码头分工协作、错位经营的模式,发挥全省港口整体优势。(3)建立和完善现代港口企业制度。运用先进的港口管理理念,加快实现江苏省沿江货主码头由传统装卸中转型向商贸物流型港口的转变。
七是统筹解决好货主码头查验设施建设资金和查验机构编制紧缺的问题。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视港口业务量增减幅度,适时调整查验机构人员。各地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保障货主码头查验设施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给予查验机构人员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