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接受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三期(一阶段)码头。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洋山三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由上港集团承担。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同盛集团将洋山三期码头资产完整交付公司之日始,至洋山三期码头完成收购之时止。
就上述受托经营管理事宜,上港集团拟向同盛集团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亿元,若至2008年9月30日,洋山三期码头未完成收购的,则上港集团另行追加支付履约保证金15亿元。上港集团将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后,方向同盛集团支付履约保证金。
另据了解,上港集团同意其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国际码头(上海)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54%股权转让予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Adroit Investments Limited。同时,上港集团拟融资人民币30亿元流动资金,额度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