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口岸是我国沿海港口第一个经国家批准进行“同船运输”试点的港口。“同船运输”是指从事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同意可以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运输,以实现舱位互补,提高舱位利用率。今年上半年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48艘次、集装箱量达9.4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21%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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