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始终坚持“企业第一、服务第一、效率第一”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完善通关环境和交通、能源、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了国际化、法制化的投资环境,成为中国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地区。
天津港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1992年4月24日,隔离设施通过国家海关总署验收,保税区正式营运。天津港保税区是华北、西北唯一的保税区,也是我国北方最大的保税区,具有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出口加工和商品展销四大功能,享有境外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及商品进区免税;外汇管理宽松灵活;通关、检验快捷便利;加工贸易不设保证金台帐;海、空港货物入区直提直放等特殊政策。实行最为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独具优势的"境内关外"运作模式与国家级开放区域的特殊优惠政策相叠加,使保税区成为综合优势最为突出的开放区域。
建区14年来,天津港保税区在国家各部委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建设国际物流中心为目标,坚持服务京津冀、服务环渤海地区、服务中国北方的宗旨,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规范运作,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之路,区域经济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累计吸引外商投资90亿美元,外资实际到位50亿美元,吸引内资480亿元,有中外企业5700多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56家。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和出口加工三大产业迅速发展,2004年实现进出区货物总值131亿美元,货类达2000多个品种,进出口总额达到54亿美元,实现海关关税、进口环节税113亿元,成为中国北方国际货物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
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天津保税区与天津港进行区港联动试点,设立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2005年3月30日,天津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入运营。
园区位于天津保税区东北侧,与港口集装箱码头相连,充分发挥保税区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
园区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即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行政事务的管理,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在园区设立办事机构,外管、国税、地税、公安、消防等其它保税区管理机构将职能延伸至园区,为企业提供各项必要的服务。
园区采用一流的信息化管理,公共信息平台连接海关、检验检疫、外管、税务及银行等部门;设有集装箱卡车等各类货运车辆电子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及电子放行系统,实行进出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园区与港区之间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