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港协研字第105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年11月底在北京召开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修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我会协助收集港口业界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修改意见。为反映我国港口在外贸商务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规避风险的要求,现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部分常用条款)随通知寄上。希望公司指定专人审读,如有修改意见于2010年1月10日前以函告我会港口研究中心。
联系人:中港协港口研究中心 唐国治 赵海虹
电话(兼传真):021-63079212
附件: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部分常用条款(全文
可自行到网上下载);
2. 发送单位名单。
中国港口协会
2009年12月21日
抄送机关: 中国国际商会
协会内发送:常务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港口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