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港协协字第0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今年3月下旬在厦门市召开的中国港口协会六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上达成的《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的港口行业公约》的精神,以及8月中旬在烟台市召开的“2009全国港口行业价格协调自律工作会议”上达成的共识,经研究,决定于今年9—10月间开展“2009年全国港口行业煤炭、铁矿石、集装箱装卸作业执行中央政府定价情况互查交流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本次互查交流活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是六个小组的组长单位请做好本区域互查交流活动的牵头组织与资料汇总工作。同时,请将贵单位选派参加此次互查交流活动的人员名单(要求选派集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人),于9月5日前先行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我会协调联络部,以便联系落实有关事宜。互查交流活动的具体日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中港协协调联络部 杨晓光
电 话:021-63641495 传真:021-63069591
E-mail: figoyang@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港口行业煤炭、铁矿石、集装箱装卸作业执行中央政府定价情况互查交流活动”的方案;
2、参加互查交流活动人员信息表。
中国港口协会
2009年8月21日
抄报机关: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协会内发送: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协调联络部、集装箱分会、港口矿石运输分会(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