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分支机构年度重要事项记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3 20:23: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2009)中港协办字第040号

本会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受协会委托专门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下属非法人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是协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会部分分支机构并在民政部进行了正式登记,领取了登记证书。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完整地记录各分支机构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便于接受民政部、交通运输部的工作检查,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度起,各分支机构逢重大事项除按规定应及时请示汇报外,还应向我会上报年度重要事项记载,其内容主要为:本年度内的重要会议、活动、文件;重大课题研究成果;重要行业标准制定以及其他需要记载的重要事项。

接到本通知后,请将2008年度的重要事项记载材料于6月底前报我会秘书处办公室;同时,自2009年度起,凡上年度的重要事项记载材料应于次年的2月底之前报协会秘书处

办公室,经汇总整理后一併归入协会的文书资料存档。

特此通知

中国港口协会秘书处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协会内发送:秘书处、办公室、协调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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