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建议参照执行新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的函
发布时间:2008-08-22 12:57: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2008)中港协协字第0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近日,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现将该《通知》及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见附件)发送你们,建议你们在港区专用铁路作业定价方面参照执行该新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并按规定及时在各营业场所张贴含铁路收费的港口作业包干费调整公告,修改相应的明码标价公告内容。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原于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止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中国港口协会

2008年7月9

抄报机关: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协会内发送: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协调联络部、港口铁道分会(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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