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港口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六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1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2008)中港协办字第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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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2008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六届三次理事会议以来的协会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的协会工作,现定于2008年3月25—27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中国港口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六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届时,交通部领导将莅会作重要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日期
报到日期:3月25日(星期二)
会议日期:3月26日(星期三)—3月27日(星期四)
会议地点
青岛市汇泉王朝大酒店
地点:青岛市南海路9号(第一海水浴场对面)
电话:0532-82999888(总机)转
出席对象
六届理事会理事;
六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顾问、法律顾问;
非理事的其他会员单位代表。
会议内容
审议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六届理事会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审议六届理事会关于中国港口协会单位会员发展与退会情况的议案;
审议六届理事会关于组织人事事项的议案;
审议中国港口协会会费缴纳办法(修订稿);
行业发展大会交流与论坛;
分组讨论;
考察学习青岛港;
举行首届“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颁奖仪式;
其他有关事项。
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需交纳会务费800元/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和“交通回执”。“参会回执”请于3月14日前、“交通回执”请于3月20日前同时传真至中国港口协会和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便安排接站和其他会务事宜。
会务联系
中港协办公室:
电 话:021-33010999、传真:021-63641494(兼)
张启乾 手机:13381948818
朱文君 手机:13020218337
青岛港集团办公室:
电 话:0532-82982011、0532-82982070
传 真:0532-82822878、0532-82982148
梁 勇 手机:13969808375
吴 培 手机:13969716725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会回执;
2、交通回执。
中国港口协会
2008年3月5日
抄报机关: 交通部办公厅、人劳司、水运司
抄送机关: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协会内发送: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秘书处各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