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商务委、上海海关、上海市交通委和上海海事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上海口岸2023年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简称《措施》),聚焦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水平、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等5大层面,制定26条细则,以更大力度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措施》明确,进一步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水平。其中,积极拓展海铁联运市场,建立和完善内陆地区对接上海港的海铁联运通道,加强江海联运、河海联运航线对接,稳步提升水水中转比例;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支持上海港试点实施关港智慧管控改革,探索实现海关监管货物和非海关监管货物同步作业,保障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服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针对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措施》提出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通关物流相关信息共享,鼓励水运、铁路、航空、公路口岸等相关单位与“单一窗口”共享货物进出场站、作业流转等物流节点信息,为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信息服务;打造一批口岸数字化应用重点项目,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造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种新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口岸大数据底座。
此外,《措施》提出,鼓励货代、船代、无船承运人、报关等物流服务企业拓宽经营范围,完善优化网络布局,加快构建数字化服务能力,拓展国内外业务,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优化中国民用海图服务平台,为船舶跨境运输提供基础航海图书资料和海图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