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保障水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5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发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明确了水路出行禁止携带的七大类物品。
在《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中,包括枪支和子弹类,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氧化性和有机过氧化物,高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危害船舶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共七大类。
在《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中,包括有条件携带的物品,禁止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禁止携带但可有条件托运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运输的物品,以及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因客船技术状况认为不宜携带或托运并对外公布的物品等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