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8日讯 从交通运输部官网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转报的《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设立滨州港引航站的请示》,经交通运输部研究正式批复。
批复称,同意滨州港引航站为进出滨州港水域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滨州港引航站应按照《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航安全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05〕559号)、《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航管理的通知》(交办水〔2016〕177号)以及引航相关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核定的引航范围内依法从事船舶引航服务,保障引航安全。
批复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指导滨州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督促滨州港引航站不断提升引航服务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据滨州港官网介绍, 山东港口滨州港隶属于山东港口渤海湾港口集团,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共同规划建设的重要港口之一,是山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最近的出海通道,是山东对接天津滨海新区最近的出海口岸。
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滨州港海港港区建设主体,是一家集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注册资本304915万元,经营范围涉及码头装卸、仓储、物流、港口建设等多个领域,主要提供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等 。拥有滨州港服务有限公司、滨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并与山东港口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实力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了滨州港青港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等多家合资公司。
目前已经建成了东、西两条防波堤及17公里集疏运通道,3万吨级航道建成通航,建成并投入运营3万吨级(结构预留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2个、3万吨级(结构预留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2个,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正在推进6#7#泊位工程(结构预留五万吨级)、9#泊位后方陆域形成工程、管廊支架(一期)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