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苏海事局与南京市江北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
此次合作江苏海事局将从提供一站式海事政务服务、开放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提高国际航行船舶通关效率、畅通国际贸易运输渠道、开放国际船舶检验业务、服务港航企业融资租赁、支持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打造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提升高端航运服务功能等10个方面服务新区和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海事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样板,助力南京创新名城和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备忘录中提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争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放开船舶所有人注册资本限制。
江苏海事局二级巡视员葛同林介绍,开放国际船舶登记业务,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对于江苏自贸试验区以及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落实开放国际船舶登记业务后,在自贸试验区内,船企将不受船舶所有人注册资本中中资不得低于5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