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工作,日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的实施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经集团2015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
当前,绿色交通成为交通运输部新时期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港口建设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集团在绿色港口建设的各个方面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进行思考、探索、创新和实践。此次集团根据《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域性项目实施方案》等,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该《意见》,标志着集团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建设迈出关键步伐。
《意见》提出,要以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为主线,以节约资源、提高效能、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围绕集团转型发展、改革创新主旋律,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调整货源组织结构、加强港区现场环境管理等手段,加快集团绿色港口建设进程,为南京“三都市、三名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了集团绿色港口建设的三年工作目标。到2017年,集团能源综合单耗较2010年同比下降12%,港口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95%、港口污水处理率达到95%、固废综合处理率达到100%,营造绿色生态型港区环境,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符合南京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要求。
《意见》明确了集团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的十项重点任务。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调整优化货源结构、加大船舶岸电推进力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扩大绿色照明使用范围、重视技术创新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港区现场环境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污染排放监测。
《意见》还制定了四大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的保障措施,明确了责任体系、建立了考评机制、保障资源投入,并加强宣传引导。
据悉,中国港口协会此前已经组建了评审专家委员会,制定了评价办法,正式启动绿色港口等级评价试点工作。集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为港口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